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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50818-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5-08-18 1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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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腾冲市级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2025年6月19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腾越街道办事处,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件,开展腾冲市级自查自验工作。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详见附件)。

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若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反馈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邮箱:tchbj@126.com,电话:0875-5186785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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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高黎贡国际健康旅居小镇低层住宅八组团-江山小院的许多住宅地、公用地、林地,被违章建盖为豪华酒店,建盖过程中大肆扩建深挖侵占林地(以江山小院17、18、19、20、21幢尤为突出),砍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

腾冲市

经查,江山小院17、18、19、20、21栋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建设,于2019年9月开始,擅自在腾冲市腾越街道东山社区高黎贡小区违法建设,并对阳台、露台进行外形改建。

1.已对江山小院17、18、19、20、21户擅自改扩建房屋进行违法认定,进行了行政处罚(腾自然资罚决字〔2025〕第24号),罚款451195.68元。2025年6月19日已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并召开验收会议,参加单位均同意验收,同时邀请20名代表参加满意度测评,满意度100%。

2.要求业主停止砍伐住宅院内绿化苗木行为,做好林地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