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10-7/20260618-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17:05:47 |
| 文号 | 浏览量 |
2026年4月24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件,开展腾冲市级自查自验工作。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详见附件)。
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若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28日前反馈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邮箱:tchbj@126.com,电话:0875-5186785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 |
1 | X3YN202405310073 | 举报内容为:在云南省多个区域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因管网主材的管材产品质量差、管网施工不科学等原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的情况普遍存在,污水进厂浓度低的现象仍然突出。如:保山市腾冲市玉泉路(华严路至腾越路)更新改造工程,昌宁县昌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腾冲市 | 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 一是关于玉泉路提质改造工程“管网主材的管材产品质量差”的问题。二是关于玉泉路提质改造工程“管网施工不科学”的问题。经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1.保山市腾冲市玉泉路(华严路至腾越路)更新改造工程所使用的钢筋混凝土预制管、HDPE钢带增强管属合格产品,均提供出厂合格证。施工单位共采购钢筋混凝土预制管1172米,HDPE钢带增强管3218米,管材进场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管材取样送检,报检钢筋混凝土预制管2个批次(2组),报检HDPE钢带增强管2个批次(8组),所送检管材均检测合格,检测单位出具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保山市腾冲市玉泉路(华严路至腾越路)更新改造工程取得设计施工图图纸审查合格证,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管网及相关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措施有效,严格控制管网施工工艺,严格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旁站监理责任,见证取样签字手续完善。经查阅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未见管网施工缺陷问题。经查阅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照片,无返工整改通知及返工记录。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