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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60626-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6-06-26 1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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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腾冲市级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2026年6月18日,腾冲市水务局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曲石镇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腾越街道办事处等,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走访问询、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件,开展腾冲市级自查自验工作。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详见附件)。

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若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3日前反馈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邮箱:tchbj@126.com,电话:0875-5186785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

1

X3YN202405160020

保山市腾冲市建设的“水墨中国”楼盘将天然河道覆盖变成地下河。腾冲市还存在偷挖国家地质公园“柱状节理”天然石材的情况,破坏地质环境。

腾冲市

经核实,一是热海河白桥河段从项目区穿过,一期项目时公司申请对百桥河水墨中国河道改道并箱涵覆盖河道1300米,腾冲市水务局于2011年1月15日书面回复公司,同意公司申请,要求箱涵满足50年一遇洪峰流量要求,每隔50米设置一个检修孔。二期项目公司申请对项目区内940米河道改道,腾冲市水务局同意(腾水务复〔2012〕8号)。2018年5月,公司二期项目因调整规划,申请对2012批准明渠治理河段940米中的0+040至0+604段改为箱涵治理,腾冲市水务局同意二期项目箱涵覆盖河道为564米(腾水务复〔2018〕6号),要求箱涵满足50年一遇洪峰流量要求。工程项目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工程设计符合防洪标准。二是腾冲市共有柱状节理地质遗迹3处,分别为:1.下表院柱状节理,位于曲石镇黑鱼河两侧,由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2.灰窑柱状节理,位于曲石镇江南村,分布于该村老桥头区域。3.叠水河柱状节理,位于腾越街道和西源街道界河—叠水河瀑布下落点周边,由腾冲大港旺宝文化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通过实地踏看、走访村社干部和景区管理单位等,实地未发现开采柱状节理行为。

一是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河道通畅,同时做好政策讲解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理解。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坚决保护好柱状节理地质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