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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50427-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27 1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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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

一、全市环境状况良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有效监测天数为364天。其中优280天,良84天,PM2.5为1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以上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3个国控、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级和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无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保持稳定,严格管控建设用地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指导3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四)噪声环境质量稳定可控。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141个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51个点位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7个点位的监测评价,全市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昼间和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况。2024年未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1.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绩观。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共召开相关会议42次,其中市委常委会及相关会议22次,市政府常务会及相关会议20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定期对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整改、汇总收集相关台账。2020年至今,腾冲市共收到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14大类1260个(件)。截至2024年,已完成整改1223个,正在整改37个,整改完成率为97.06%。二是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腾冲市共收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单23件(含重复件3件、重点件1件、提级办理1件),涉及16个批次,其中:电话举报9件,信件举报14件。截至2024年,办结21件,正在办理2件。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一是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组织多部门开展抽测检查,共抽测柴油货车3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7台,合格率均为100%。二是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机械化清扫率达80.3%。三是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63座运营加油站、16家车辆维修和木材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2家抽测不合格的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腾药、东药、古林木业3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项目有序推进。四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4%。组织开展露天烧烤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2024年以来,共对100余家餐馆进行油烟污染治理。

2. 碧水保卫战成果丰硕。一是扎实推进“河(湖)长制”。严格落实“一月一通报”制度,组建19支清河行动队伍,对市内88条主河道及支流、46个中小型水库进行全面清理,累计投入车辆及机械230台,整治面积5.52万平方米,清理河道278公里,清理垃圾939吨。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1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数9处,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2990平方米,处置非法排污口1处,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6起,河道两岸生态恢复4970平方米。二是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共排查城市排水管道296.04公里,箱涵5条,清淤33千米,并建立了GIS系统,同步开展管网错接漏接情况排查,整改河水倒灌口22处。大力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完成融群、绮群等16个居民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埋设各类污水管道102.3千米,完成排水户改造303户、居民自建房户改造1820户。同时,加速推进城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及部分道路雨污管网施工,完成东营路、幸福路等14条市政道路共23.79千米的雨污分流管网新建及改造。三是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积极推进乡镇级以下水源地、新增县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方案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评审,正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四是认真做好入河排污排查溯源工作。共排查出城区流域及南底河支流排污口776个,已全部录入系统,排查整治报告和溯源报告已于3月通过技术审查。目前正在开展伊洛瓦底江上游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排查对象为龙川江、槟榔江及其主要支流,预计年底完成。

3. 净土保卫战成绩斐然。一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工作。印发《腾冲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先后召开工作会议和试点项目建设现场会,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76个,全市治理率达85.44%,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4年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33座,完成全市总农户的90.15%及三年行动二类县85%的改建任务。扎实推进农村“两污”治理,建成垃圾中转站6座、城乡一体化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电热解焚烧炉20座,配置1吨以上垃圾收运车辆196辆、垃圾箱桶池7151个,完成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工作,乡镇镇区、村庄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4.12%、88.95%;建成镇区污水处理厂(站)17座、污水管网102.9千米,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64.71%;持续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3个地膜回收服务主体共处理农业包装废弃物1704.36吨,回收率88.19%。三是有效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制定《腾冲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年度方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土壤调理、生物修复、综合施策等措施,落地率达100%,有效保障了农用地土壤安全。四是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伊洛瓦底江流域(腾冲段)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机制》,推动伊洛瓦底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73%。

(三)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 维护生物生态安全,筑牢生态根基。针对绿盾“2020”反馈问题及石材加工片区污染问题,大力推进整改。目前,176个点位问题和4个石材加工片区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剩余3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也已完成整改。在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方面,印发整改方案并强力督促落实,已完成21个问题整改,6个问题正在推进。同时,按时完成高黎贡山(云南段)19个疑似问题图斑核实上报,并全面排查“贴边开发、贴线开发”情况,科学评估生态影响。

2.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持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147家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0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积极督促企业编制备案应急预案,65家企业完成编制;12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高效处理184件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启动4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完成3件验收。抽调人员参与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执法调查80余户,立案查处8户。

3. 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绿色发展。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三线”。严格执行《环评法》,提前研判项目选址风险,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2024年,指导完成114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受理审批30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4.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300余人参与,设置40余块展板,发放资料15000余份;“6·5世界环境日”活动400余人参与,15家单位参展,设置60余块展板,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8·15全国生态日”活动100余人参与,发放资料1500余份。

5. 严格核与辐射监管,保障环境安全。对全市53家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开展监管,督促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台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云南地浸采铀科研实验基地退役治理工程和3家涉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单位进行检查和排查。

6. 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提供数据支撑。科学制定环境监测年度方案,获取有效监测数据21200余个,涵盖多环境要素,出具65份监测报告。高质量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已完成材料归档上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水质改善情况不稳定,土壤污染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二是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部分反馈问题整改难度大,进展缓慢,相关规划及方案制定后,缺乏相应资金支持。三是部分乡镇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工作重视不够,加之整市推进资金缺口大,除上级拨付资金外,没有自筹资金或社会资金参与,导致项目难以实施。四是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难度较大,砂石料火山石私挖乱采和无序加工、城镇污水收集治理率不高等问题整改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资金需求量大,全面彻底完成整改还需持续用力。

四、下步工作

(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标任务:一是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持续向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二是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三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44%。

工作措施:

1.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强化扬尘综合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二是强化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率。三是强化移动源排放管控。持续推进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严格开展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四是强化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加强重点管控区域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治理的巡查检查,督促责任主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五是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对石化、工业涂装、制药、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六是强化研判。加强与气象部门对接协调,强化天气、监测数据的研判,针对即将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非常规措施应对。

2.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城镇旱季水污染防控。借助旱季水量较小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城区、集镇管网、排口、箱涵、截流井等污水设施排查、维护、清淤,在雨季来临之前查缺补漏,确保管网不渗漏,排口不堵塞。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开展沿河(湖)畜禽散养粪污、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及重点河道的专项清理。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监管,加强对市内水电站的监管,督促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等环境保护措施。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分析研判及处置。密切关注气象、水质状况,加强对可能受季节影响导致水质恶化的断面监测预警工作,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的断面,及时排查处置。四是加大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各级水源地水质监测,联合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加大水源地保护监管力度。

3.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攻坚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因地制宜多种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强化危废监管。通过组织企业培训、发放宣传册、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尾矿库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尾矿库汛期排查、地下水、土壤等例行性监测。四是持续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数据规范化工作,加强污染地块管控。

(二)坚决扛实反馈问题整改及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目标任务:一是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21件。二是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7件。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定期召开全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调度督促整改工作进展。二是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全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提醒再督促。三是加强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任务。

(三)再接再厉做好生态创建工作

目标任务:一是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搞好申报工作,并加强与上级部门请示汇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创建工作。二是收集整理各单位上报的创建档案材料清单,按时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典型事迹材料、图册和拍摄宣传片等材料,及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等方面走在区域前列,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引领作用。二是按照“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要求,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三是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持续改善区域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四是加强城镇及农村污水治理等“一水两污”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四)筑牢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

目标任务:一是按照《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25年)》《腾冲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配合做好监管工作,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和保护措施,为全面筑牢西南安全屏障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绿盾2020”反馈我市未完成整改的3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问题的整改力度,争取全部通过验收销号。

工作措施:是按照《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25年)》《腾冲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配合做好监管工作,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和保护措施,为全面筑牢西南安全屏障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绿盾2020”反馈我市未完成整改的3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问题的整改力度,争取全部通过市级验收销号。

(五)抓好项目谋划申报

目标任务:完成入库任务3.6亿元,报数任务3亿元。

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发力,继续从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重金属土壤修复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二是2025年,共谋划申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4个,拟申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29亿;同城投集团谋划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1个,总投资19.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