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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10_C/2018-013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6-14 1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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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农村垃圾处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腾冲市农村垃圾处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信息约稿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获得了很大提升,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也在逐渐增加,如何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成为我市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

一、当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根据统计局提供数据2016年末,我市共有城镇人口22万人,乡村人口45.83万人,按乡村人口人均日产生活垃圾0.8公斤计算,全市每天产生农村生活垃圾366.6吨。并且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垃圾总量不断增多。这些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道路沟渠旁,不仅侵占土地、破坏土壤、污染空气水体,还传播疾病、危害健康,严重影响着我市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垃圾收处工作,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克不容缓。

针对这一情况,我市自2012年起就持续引进了“自燃式垃圾焚烧炉”,创建了农村生活垃圾收处“户集、村收村运、乡镇处理”的“明光模式”。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在明光、界头、滇滩等15个乡镇建成“自燃式垃圾焚烧炉”110座,正式投入运行106座,覆盖全市130多个行政村,日处理垃圾约300吨,大大的缓解了农村垃圾难处理的问题。

“自燃式垃圾焚烧炉”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投资不大,每个焚烧炉含附属工程投资约15万元;二是管理和运行费用不高,每个垃圾焚烧处理场每年运行管理费约10—12万元;三是地点便于选择、占地不多,每个垃圾焚烧点需用地400—500平方米,且选择在远离村寨的山坡洼地;四是便于管理,自燃式垃圾焚烧炉一次性点火,永不熄灭。但是这种方式缺点也很明显:一是处理效率不高,一座焚烧炉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吨左右,随着农村垃圾产生量逐年加大,目前的处理设施已达不到处理需求,只能不断增加焚烧炉数量,造成环境、土地压力增大;二是处理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我市大部分焚烧炉未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焚烧后的尾气直接排放,虽然根据监测结果,二噁英等指标能达到国家标准,但是在外观、气味等方面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燃式垃圾焚烧炉”在处理效率及处理效果上已不能满足农村垃圾处理的需求。因此,在考察曲靖市陆良县垃圾处理模式后,我市结合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引进了“生活垃圾焚烧炉湿法尾气处理系统”,在新华乡建设了试点。根据考察结果及试点运行情况看,这个处理系统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处理效率较老系统高,新焚烧炉根据垃圾产生量的不同有2-5吨/天、6-8吨/天、10-15吨/天、15-20吨/天等不同处理能力的焚烧炉,根据乡镇实际,设置1-3个炉基本就能处理,避免了老式焚烧炉一个点多个炉造成的环境影响;二是处理效果较好。新焚烧炉炉体中心温度可达850-1000度,因此垃圾燃烧更加充分,减量化效果较好;另外焚烧后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喷淋除尘、水浴除尘、烟气干燥等尾气处理设施后排放,基本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抓好农村垃圾收处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新农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腾冲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的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主导、村级管理”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处体系和运行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收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和漫长的过程,坚持“政府牵头、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工作方针,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环保和环境卫生意识。从群众开始,发放宣传材料,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遵守卫生管理,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保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在全市形成“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家园”的良好习俗。同时,在宣传中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曝光负面,逐步提高村民的环保和环境卫生意识,建立社会评价体系,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三)健全管理机制

为建立健全垃圾收处的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收处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家负责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并将垃圾送到垃圾收储池,保洁人员做好村内外集镇、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定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组建监督管理队伍,把监督内容结合生态村建设纳入村规民约,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是依托“三化”垃圾综合处理厂,将我市城市垃圾收运规划范围内的腾越、马站、中和、北海、曲石、固东、荷花、清水、和顺9个乡镇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到“三化”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其他乡镇继续推行“户集、村收村运、镇处理”的明光模式,以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到村容整洁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

二是积极探索更加先进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通过焚烧处理的模式只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虽然有毒气体排放检测也达到了欧洲标准,但是没有达到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要求,不是垃圾处理的最佳方式,利用“三化”技术处理全市农村、城镇生活垃圾才是我市的最终目的,才能最终实现全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爽”美丽腾冲的目的。

【撰稿:腾冲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