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10-7/20260130-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09:54:03 |
| 文号 | 浏览量 |
近年来,生态旅游、户外探险游等越来越受欢迎。同时,一些游客掠夺式采摘、非法穿越核心保护区、破坏植被等问题也接连出现,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一次次敲响。
一、任性野游带来多重风险
一些旅游博主在网上晒出“野景点”,用“秘境”“野生感”“无人涉足”等词汇渲染神秘氛围,吸引不少人跃跃欲试。然而,如果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就会破坏这些区域的生态平衡。例如,脆弱的高山植被、苔原、草甸等一旦被踩踏或留下车辙,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恢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活动则会严重干扰它们的栖息繁衍。在无组织、缺经验情况下开展户外运动、任性野游,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较高的救援成本。在荒郊野岭露营、徒步,擅闯自然保护区禁入区域,可能遭遇山洪等灾害,或面临失温、迷路、野生动物袭击等风险。
如:2024年,游客凌晨攀登昆明市东川区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2025年6月份,大批游客到大理苍山采蘑菇事件,采菌活动中的一些无序乱象,威胁生态安全。
为规范腾冲市旅游徒步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保障参与者人身安全与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腾冲实际,2025年12月份,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腾冲市旅游徒步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工作建议
(一)建议坚持协调发展,处理好两对关系促和谐。要平衡好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建立以生态承载力为基础、多方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监管部门要制定生态旅游的行业标准,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预警平台;景区、保护区等要科学规划,开发高附加值、低环境影响的旅游项目。同时,可鼓励本地居民参与到旅游服务和生态管护中,分享发展红利。通过持续的公众教育,引导游客选择资质完备的机构,提升游客的生态文明素养,使其成为生态保护的自觉参与者。
(二)建议严格文旅线路审批流程。凡是涉及到野外徒步开发的旅游线路,一定要严格旅游审批标准与流程,明确经营方在申请线路审批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线路详细规划、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环保方案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对申请线路进行评审,重点考察线路的合理性、安全性、文化内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符合要求的旅游线路,予以审批并颁发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旅游线路,责令经营方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批。同时,建立文旅线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已审批的线路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撤销许可,确保线路始终符合开发与运营标准。
(三)建议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要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加强对“野游”存在风险隐患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文旅线路中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点,粘贴宣传画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不随意破坏生态环境,经营方要在旅游行程中加强对游客的生态保护教育,将生态保护知识纳入导游讲解内容,提醒游客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不惊扰野生动物。并结合旅游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普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