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50604-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09: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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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的父老乡亲们:
中和辖区共有9条主要河流5个水库以及1个坝塘和4条主灌沟渠。河流分别为明朗河中和段、大村河、桂花树河、南箐河、荨麻箐河、新岐河、勐蚌河、石头河以及路空河;水库有大冲凹水库、山背后水库、油松坡水库、古永田水库、张家坝水库;主灌沟渠为:东大沟、高田沟、石门沟、四方坡沟。
当前已进入汛期,气象灾害多发,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雷电和强降雨可能会引发山洪、局部塌方等自然灾害,为了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及防洪防汛安全告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预警信息
请您及时关注村组微信群、手机天气软件、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渠道发布的天气预报和汛情预警信息。汛情预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等级,预警包括暴雨、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冰雹灾害等。当发布黄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或遭遇暴雨时,建议您将相关预警信息向家人和亲朋好友传达,严禁进入河道、水库、淤地坝、低洼地带以及禁止通行的桥梁道路等危险区域。
二、主动开展隐患排查
居住在坡坎脚、低洼地、洪涝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父老乡亲请保持汛期警惕,切实做好极端天气等灾害的防范应对,主动开展防汛隐患排查,观察房屋周边是否有落石、墙体开裂、土地塌陷等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请立即报村组干部或地质灾害监测员,同时请提前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场所,确保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开展自救工作。
三、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发现暴雨漫进室内,应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清理走水巷道、房屋排水沟渠;不要在危房、破旧土坯房里活动;不要到易发生洪涝、滑坡、崩塌灾害的危险区域活动;发现高压线铁塔倾倒、电线下垂或断折,不可触摸或接近;在河道两侧进行生产活动的,应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远离河道,严禁在发生洪水时进行捕(捞)鱼等活动。
四、高度警惕出行安全
遇暴雨天气,非必要情况尽量减少外出。雨天驾车出行,及时了解路况,注意警戒标识,提前规划绕开积水、落石和滑坡路段;不要冒险涉水过河,过桥要确认桥梁安全;不要强行进入已禁止通行的桥梁和路段;不要在水库、坝塘、河道、山脚等区域钓鱼、戏水、野营和露宿,避免受到山洪和滑坡等灾害威胁。
出行遇到突发暴雨、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迅速向山坡、高地转移,选择就近安全线路沿山坡横向跑开;切勿顺山坡向下或沿山谷出口向下游跑,切勿轻易游水转移;注意防汛安全警示标志,避开排水井、陡坡、沟渠,就近寻找安全避险场所。
五、严防学生溺水事故
暑假、节假日、双休日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多发期。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随时关注孩子的去向,了解同行的伙伴。要严格看管好自家小孩,做好汛期安全教育,严禁到水库、坝塘、涝坝、河边、沟边等危险区域戏水、游泳、玩耍。各水库、坝塘、淤地坝管护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水域管理区开展非技术性活动。
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思想认识,提升安全生产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预警信息,科学调整建设,保证人员、机械及设备安全,实现标准化、法治化施工建设。要做好施工现场排水、工棚安全选址和设施安全措施的落实,开展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确保相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要通过电视、报刊、宣传册、自媒体等平台,积极学习掌握自然灾害的类型、各类灾害的危害、防范避险的措施等常识。一旦发生灾害,邻里之间要相互提醒和帮助,做好防范和避险准备。如遇异常情况,及时相互转告并联系本村(社区)负责人,帮助周边老、弱、病、残、孕、幼、妇等弱势群体安全转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八、及时上报险情
发现山体滑坡、道路毁坏、房屋垮塌、沟渠坝塘大量溢水等险情后,及时前往空旷安全地带避险,并向村组干部、地质灾害监测员上报险情。保持警惕,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汛期防范、避险工作。
九、坚决服从安排
遇紧急险情时不慌张、不盲目、不贪恋家中财物,务必听从村组干部的转移安排,不慌张、不盲目、不贪恋家中财物,及时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应千方百计保证自身生命安全。危险未解除前,一律不准回原危险住地。
平安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保障各位父老乡亲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始终是中和镇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第一责任、第一动力、第一追求。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帮助,各位父老乡亲可及时联系村组干部或镇政府应急值班室(0875-5891028),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特此告知,请予重视!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