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82-5-30/2018-073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中和镇
公开目录 就业 发布日期 2018-08-15 19:47: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兵役登记事项

兵役登记事项

 

一、负责部门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二、登记对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三、登记步骤

(一)网上兵役登记——注册账号

1.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图标

2.点击注册账号;

3.选择用邮箱或者手机号注册;

4.填写注册信息

5.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信息登记

(二)网上兵役登记——用户登录

1.进入登录界面

2.填写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

3.点击征兵报名图标

4.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图标

5.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

6.填入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

7.完善实名信息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