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30/2018-07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19:47:13 |
文号 | 浏览量 |
兵役登记事项
一、负责部门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二、登记对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三、登记步骤
1.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图标;
2.点击注册账号;
3.选择用邮箱或者手机号注册;
4.填写注册信息;
5.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信息登记。
(二)网上兵役登记——用户登录
1.进入登录界面;
2.填写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
3.点击征兵报名图标;
4.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图标;
5.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
6.填入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
7.完善实名信息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