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19-0723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养老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18:28:51 |
文号 | 浏览量 |
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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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重残(残疾1、2级)的需重残证复印件,五保供养户需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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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进行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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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后统一交到乡镇劳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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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保所审核材料,汇总并按要求造册,录入系统,然后上报县城乡居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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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为参保人建立个人档案并将材料整理归档。提供参保人信息给金融机构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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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保所到金融机构领取参保人的银行卡并发放到参保人手中,通知参保人将当年的保费存入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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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保股生成银行代扣信息,交给金融机构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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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将扣款结果反馈给县城乡居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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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保所为扣款成功人员填写《腾冲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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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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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条件:1、办理退休申请: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
2、办理领取养老补助申请:参保人已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残疾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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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材料: 1、办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手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办理领取养老补助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重残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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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材料交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劳保所进行审核后汇总造册,做好缴费,携带相关材料于次月10日前上报县城乡居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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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保股进行复核,将材料整理归档,然后进系统做待遇发放,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将待遇发放出盘文件交给金融机构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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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流程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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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条件:死亡(继承人申请)、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出国定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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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材料:本人或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注销条件的证明材料、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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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继承人带相关材料到乡镇劳保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一式两份)。乡镇劳保所审核材料,进行汇总造册于次月10日前上报县城乡居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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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将材料整理归档,然后进系统进行注销操作,将一次性发放出盘文件交给金融机构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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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变更流程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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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条件:参保人的信息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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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材料:信息变更内容的相应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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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带相关材料到乡镇劳保所提出申请,乡镇劳保所审核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县城乡居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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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然后进系统进行变更操作,将材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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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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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条件:户口迁出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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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迁入后的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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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内关系转移的:申请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转入地乡镇劳保所提出申请,乡镇劳保所审核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式两份)上报县城乡居保股。2、户口迁出县外的:申请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一式三份)交给转出地县级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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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内关系转移的:县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然后进系统进行转移操作,将材料整理归档。2、户口迁出县外的:关系转入出地收到《接收函》后,进系统进行关系转移操作,生成关系转移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表和缴费明细表,和接收函一并交给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并将此人的个人账户转进转入地基金专户。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进系统进行关系转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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