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09_D/2018-072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15: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
夏秋时节是野生菌生长和产出旺盛期,也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且野生菌中毒病情凶险,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特作如下预警:
一、慎重食用野生菌,切勿采摘、采购、食用不明种类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野生菌。
二、不宜将多种野生菌混合加工食用,烹饪野生菌时一定要煮熟炒透,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三、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