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50603-0001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17:08:00 |
文号 | 浏览量 |
“五一”假期将至,外出旅游、就餐、购物等消费活动迎来高峰,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中和镇人民政府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防食源性疾病
(一)外出就餐要留意。外出聚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场所,避免选择无证商家,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有异味、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做好留存。
(二)网购订餐需谨慎。网络订餐要选择资质齐全、有实体店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物时要核对是否张贴“食安封签”,食品是否完好,切勿长时间存放,要及时食用,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
(三)家庭聚餐要注意。应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超市或其他销售单位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摊贩处购买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等产品。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野味”风险需警惕。目前是野菜生长旺季,但许多有毒植物(如曼陀罗类)与可食用野菜外形相似,极易误采误食,切勿盲目采食野生植物;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属于剧毒品种(如白毒伞、致命鹅膏),误食后可能导致肝肾衰竭甚至死亡,应坚决做到不采、不买、不食不熟悉的野生菌。
(五)维权应急需迅速。提升食物中毒应对能力,若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立即停止进食并就医,保留可疑食物样本。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保留好购物凭证和消费记录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二、请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热门商圈、夜市、集体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同时合理评估接待能力,严禁超负荷供餐。
(二)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上岗前开展健康检查,严禁带病及带伤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工作职责。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合法、源头可溯。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严格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安全。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严格控制食物存放温度与时间,菜肴要当餐制作、当餐食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采购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要做好进货检查和验收记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做好食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落实防蝇、防尘、防鼠措施。
健康五一,安全第一!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