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_shangwj-30/2022-1014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市场主体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11:33: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腾冲市2020年农村电商发展扶持奖励资金申报方案》(腾商发〔2021〕10号)文件规定,截至2021年2月26日,腾冲市商务局共收到15户市场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经腾冲市商务局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为14户,在征求市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后,并经腾冲市商务局复核打分,全市共有12户电商经营主体符合奖励支持条件,综合评分排名情况如下:
一、云南腾冲极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腾冲市立茵堂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腾冲市腾越镇民间印象土特产店
五、腾冲市界头镇必旭农副产品销售店
六、腾冲谷瑜茶业有限公司
七、腾冲市腾越君茶行
八、腾冲市腾越镇小杨互联网零售店
九、腾冲边木茶行
十、腾冲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十一、腾冲市不二牛肉制品经营坊
十二、腾冲市会华食品批发部
按照《方案》规定,因符合奖励支持条件的企业不足20户,结合申报主体的评审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奖励支持标准调整为:1—2名每户给予6万元的奖励,3—6名每户给予4万元的奖励,7—12名每户给予2万元的奖励。
公示期为7天(2021年3月8日—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875-5181698。
附件:腾冲市2020年农村电商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复核打分表
腾冲市商务局
2021年3月8日
腾冲市2020年农村电商发展扶持奖励资金 复核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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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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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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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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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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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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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冲极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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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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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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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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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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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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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立茵堂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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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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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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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腾越镇民间印象土特产店
|
63.57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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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腾冲市界头镇必旭农副产品销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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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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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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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谷瑜茶业有限公司
|
60.9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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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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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腾越君茶行
|
48.32
|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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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腾越镇小杨互联网零售店
|
43.9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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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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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边木茶行
|
43.8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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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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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3.0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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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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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不二牛肉制品经营坊
|
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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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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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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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会华食品批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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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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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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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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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腾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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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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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元兴果品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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