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2021-030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10:11:05 |
文号 | 浏览量 |
新华乡积极做好2020—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工作
为做好我乡2020—2021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118号),结合我乡2020年度自然灾害灾情和冬春需救助调查摸底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实施救助。
我乡严格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我乡对2020—2021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困难给予补助,并结合实际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发放,切实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救灾户共285户1199人,累计发放资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