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2021021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1-02-15 14: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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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乡党委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建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村(社区)党建助理员,共7名,根据工作需要派到龙洒、龙井山、官接、邦户、何家寨等7个村(社区)任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公道正派,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难耐,热爱基层党建工作。
(二)新聘用的党建助理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对世居少数民族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热爱党建信息化工作。
(四)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录用条件。
(五)无个人不良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4.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党建助理员情形的。
符合以上条件,且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1年2月17日)
1.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华乡组织办(新华乡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和小一寸纸质证件照3张,现场填写《新华乡村(社区)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2021年2月19日前)
对报名人员的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报名资格进行认定;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名参考资格。乡级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联审。
(三)考试及面试(2021年2月25日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作为进入考试的人选。考试内容为党内法规、公文写作、计算机实操等。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应招聘名额的20%。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2021年2月26日前)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差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五)公示(2021年2月26日前)
拟聘人员名单由新华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2021年3月10日前)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经新华乡党委研究后,按《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党建助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腾组通〔2020〕15号)文件规定选聘管理使用。
四、聘用管理
(一)实行“市审、乡招、村用”的方式,由乡组织办、村(社区)负责对党建助理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从事村(社区)党建相关服务工作,岗位性质为“党建助理员”。
(三)签订聘用合同:由乡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执行《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党建助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腾组通〔2020〕15号)规定(每月不低于3000元)。
六、咨询联系方式
张兴绍:1362875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