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11_B/2018-080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22: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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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助标准:全年300元/生,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进行发放,每学期补助150元/生。
2.补助对象:补助应优先考虑下列条件:(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残疾儿童、孤儿优先;(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3)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儿童;(4)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5)春秋季两个学期补助人员原则应一致。
3.具体操作流程:下发补助通知——各学校落实补助对象——张榜公示——上报补助学生信息签名信息表——银行发放补助——相关总结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