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20240117-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10:09: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腾乡振联发〔2023〕47号)文件要求,现将荷花镇汪李、朗蒲社区冷库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地面硬化289.25平方米,完成实际投资35867元;砖砌体14.25立方米,完成实际投资8550元;冷库房312.39平方米,完成实际投资514818.72元;金属卷帘门2套,完成实际投资24900元;冷库保温板528.94平方米,完成实际投资189889.46元;地面保温269.82平方米,完成实际投资86342.4元;冷库门1套,完成实际投资12100元;压缩机组2套,完成实际投资305900元;冷风机2台,完成实际投资220100元;冷却塔1套,完成实际投资18960元;冷库电线、电缆、库内照明1项,完成实际投资16900元。
工程投资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434327.58元,其中: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0000.00元,超项目补助资金34327.58元(该部分资金不纳入镇财政结算)。
二、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
三、公示地点:荷花镇人民政府、汪李社区、朗蒲社区公示栏
附件:《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
注:本公示于2024年1月17日在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荷花镇人民政府、汪李社区、朗蒲社区公示栏)发布,公示期限为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疑意或意见的,请及时向荷花镇反映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17、0875—5893036)。
荷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附件【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