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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1-0205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05 09: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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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州、市民政局: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民发20212,要求自202111日起实施。现将《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转发各地,并就贯彻执行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州、县 市、区 民政局要切实履职尽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将军队人员婚姻登记管理规定纳入学习培训内容,确保每个婚姻登记机关、每位婚姻登记员熟悉掌握相关要求。

二、办理军队人员婚姻登记时,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按照《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要求,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三、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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