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11-5/20261009-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 公开目录 | 养老 | 发布日期 | 2026-10-09 09:32:26 |
| 文号 | 浏览量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哪些?
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标准设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10000元,共18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员每年都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自愿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家庭经济条件好的,本人缴费10000元档次后,还可以再由亲属资助参保10000元,即当年进个人账户累计20000元,详情请到芒棒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二楼207办公室咨询办理。
缴费方式有哪些?
2019年开始,腾冲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统一由税务局征收,征收方式可以通过微信“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注册登录“业务办理-社保缴费”或“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渠道自主缴费,也可以代他人或亲属缴费。需一次性补缴或中断补缴的,在年满59周岁当年12月前,到村提出申请,确定补缴年限及缴费档次,在年满60周岁前完成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每月领取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2026年1月开始为每月174元)+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各级政府补助+利息)÷139。2019年1月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必须使用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待遇领取人员非必要不注销、挂失社保卡,如确需挂失、注销的,注销后应及时联系村委会或芒棒镇人民政府社保工作人员进行变更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待遇财政补助方面的政策有哪些?
缴费方面的补助政策:一是对于选择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二是对重度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残疾、低保、特困的参保人,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分别按照200元和1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由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方面的补助政策:一是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二是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三是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符合享受养老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省级财政同时按月支付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注:月基础养老金2026年1月起174元/月)。
以前选择低档次缴费,现在可以选择更高档次吗?
可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年度缴费,每年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比如:去年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今年收入增加,可选择400-10000元任意更高档次标准缴费;当年内还可以提档补差,比如3月份缴了500档,次月之后还可以根据自己经济条件补500元提到1000档,在微信“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上就可以操作了。
选择低档次标准和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养老金差距在哪里?
选择低档次标准缴费看似投入少,其实养老金水平低,难以保障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看似近期投入多,缴费压力大,但从长远看,是一个长期积累有效投资的过程,在60岁后可领取较高的养老金,能够满足个人每月基本生活开支,可以真正实现养老有保障。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参保缴费后,每年可享受一次定额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政府统筹确定。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参保缴费补助。
城乡居民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后是否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城乡居民进入企业务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是不可以重复参保。即:进城务工后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同一年度内就不能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什么是多领冒领,发生多领冒领怎么办?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因死亡、服刑或其他原因不符合继续领取待遇的,家属或个人应及时主动上报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乡镇劳保经办部门,并退回多领金额。如不按时退回,人社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对家属或个人进行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保?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办理退保手续:(一)参保人出国(出境)定居的;(二)参保期间或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三)参保人员转为公务员、事业人员或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
参保人参保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1.参保人户口发生迁移的:一是腾冲市内迁移,携带参保人迁移后的户口簿到芒棒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二楼207办公室办理参保关系转移;二是跨县迁移的,携带参保人迁移后的户口簿到户口迁入地县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申请关系转移。
2.参保人跨险种转移的(职保和城乡居保)。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原参保险种股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股)申请转移。
参保人死亡后丧葬补助可以领取多少?
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腾冲市财政按参保人死亡当年当月的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12个月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执行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为1236元,2020年7月开始为1296元,2022年7月开始为1356元,2023年1月开始为1416元,2023年7月开始为1476元,2024年7月开始为1716元。2025年7月开始为1956元,2026年1月开始为2088元。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原则上必须打入死者本人的社保卡,死者家属只有在确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后(一般3个月后)才可以注销死者的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