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50414-0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16: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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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3家经营主体3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琼林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洗消毒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琼林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腾冲市固东镇兴兴幼儿园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固东镇兴兴幼儿园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12月18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腾冲市建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建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5年01月08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