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50827-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10: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乡村小花园餐饮店(个人独资)经营的鸡蛋(鲜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乡村小花园餐饮店(个人独资)经营的鸡蛋(鲜蛋),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为2025年04月26日,经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鸡蛋(鲜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鸡蛋(鲜蛋)时,索要了供货商资质、销货清单等材料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