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40-3/2026011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16:20:37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市蒲川乡甜蜜蜜蛋糕店经营的荞糕(糕点)
(二)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蒲川乡甜蜜蜜蛋糕店经营的荞糕(糕点),商标:/ 、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为2025年09月09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荞糕(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荞糕(糕点)时,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等材料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对被抽检的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且未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