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40-3/20260512-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15:56:57 |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回龙绿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回龙绿茶,商标:回思和图形 ,规格型号:200 克/袋,购进日期为2025年06月08日,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回龙绿茶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回龙绿茶时,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等材料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也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立案。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