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17_A/2018-0727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13:16:21 |
文号 | 浏览量 |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受灾图片、困难情况等证明材料、农村信用社账号或卡号等。
办理程序: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极其困难时,持以上材料,到乡民政办提出申请,乡民政办根据急难程度,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在村委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逐一调查核实,视情况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委会张榜公示后,报民政局审批。
设定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