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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0-3-09_D/2018-091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9-19 09: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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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全市卤肉制品市场秩序,确保辖区内卤肉制品安全,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8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熟(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加强熟(卤)肉制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强化熟()肉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认真摸排掌握情况,明确底数。整治活动以卤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流动摊贩以及制售熟肉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认真摸排,掌握底数。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在检查中严把生产加工制售场所卫生关、原料进货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交叉污染关、冷藏保温关、个人卫生关、产品质量关七关。严厉打击卤肉制品生产经营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查处2起变质猪肉案,其中,移交公安1起,无害化处理变质猪脚、猪头、猪场等4140公斤。

   四是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卤肉制品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健康证》、《食品安全承诺书》等证照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卤肉制品小作坊一律下发催办通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条件的卤肉制品经营者限期整改,待办理登记备案后,方可依法经营,拒不整改的一律责令依法取缔。

   五是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在对卤肉制品的整治工作中,重视对食品安全的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着力提升卤肉制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向社会宣传整治工作成果,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对食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