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2-09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15:09:35 |
文号 | 浏览量 |
在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国庆节前夕,节假日多、人员流动性、聚集性增加,秋冬季存在季节性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流行高峰,与新冠有叠加风险,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管理,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和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9月22日,我局召开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会,药械监管执法大队人员、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片区负责人、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不仅传达了上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还强调、要求各药械零售企业:一是要进一步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每天坚持门店的消杀工作,要做到有制度有记录;二是凡进入药店购药人员要测体温、戴口罩、扫“两码”,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三是坚持登记好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信息按时上报,同时登录云南省“云流通”小程序;四是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药品,驻店执业药师要在职在岗;五是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制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售;六是药械零售企业要加强对经营的口罩、测温计(额温计)、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风险管理,规范购进渠道,做好企业人员(特别是新入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学习,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药械,积极发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营造出良好的药械市场销售环境。(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