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MB1M99751H/20250707-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14:43:1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契机,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发挥民政救助工作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35元/人·月提高到744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431元/人·年提高到6720元/人·年,其中:A类重点保障对象由535元/人·月提高为560元/人·月,B类基本保障对象由345元/人·月提高为350元/人·月,C类一般保障对象由275元/人·月提高为280元/人·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仍按上年度的标准执行(即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56元/人·月提高到968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995元/人·月提高为10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498元/人·月提高为5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299元/人·月提高为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79元/人·月提高为187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05元/人·月提高为109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60元/人·月提高为62元/人·月。
通过提高标准,今年下半年困难群众保障资金发放预计增加170.29万元。全年实现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137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