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6884521-7-/2019-021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公开目录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9-02-19 15:30:57 |
| 文号 | 浏览量 |
经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加价幅度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其他 |
|||||||||
| TCTY2019-066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69771.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30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宗地东南侧临道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5米,东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100.00 |
15908 |
3182 |
|
| TCTY2019-067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69627.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30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100.00 |
15875 |
3175 |
|
| TCTY2019-068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69535.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25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100.00 |
15854 |
3171 |
|
| TCTY2019-069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47252.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30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宗地临道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宗地南侧临绿化带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100.00 |
10774 |
2155 |
|
| TCTY2019-070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62394.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25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宗地临道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宗地北侧临绿化带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100.00 |
14226 |
2846 |
|
| TCTY2019-071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14989.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25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30.00 |
3418 |
684 |
|
| TCTY2019-072 |
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 |
43641.00 |
城镇住宅用地 |
<30 |
>1.0,<1.2 |
>35 |
≤20 |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
70 |
90.00 |
9951 |
1991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11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11日到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9年3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3月12日15时00分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3开标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于一个月内(2019年4月11日前)交纳全部土地价款的50%以上(含自动转为地价款的竞买保证金),其余土地价款须于2019年11月15日前全部缴清。
2.本次拍卖的土地均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在做出竞买决定前对拍卖土地的实际情况调查核实,愿意接受拍卖土地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仅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 系 人:陈保顺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保山腾冲翡翠路支行
银行账号:9900 8101 0000 0236 48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