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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4521-7-/2019-0226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公开目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2-26 17: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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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19〕06号)

经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3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加价幅度

(万元)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其他

TCBH2019-011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16745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5

1658

332

 

TCBH2019-012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64378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374

1275

 

TCBH2019-013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64801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416

1284

 

TCBH2019-014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50510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5001

1001

 

TCBH2019-015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51438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5093

1019

 

TCBH2019-016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37583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721

745

 

TCBH2019-017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38683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830

766

 

TCBH2019-018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66751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609

1322

 

TCBH2019-020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19719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5

1953

391

 

TCBH2019-021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31726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2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141

629

 

TCBH2019-022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49749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2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926

986

 

TCBH2019-023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50759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5026

1006

 

TCBH2019-024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37072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2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671

735

 

TCBH2019-025

腾冲市北海乡双海村

33443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2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311

663

 

TCTY2019-026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63437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东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北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281

1257

 

TCTY2019-029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33623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临河道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30

3329

666

 

TCTY2019-032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54857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北侧、东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西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5431

1087

 

TCTY2019-033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51128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东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西侧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10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5062

1013

 

TCTY2019-034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65368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472

1295

 

TCTY2019-035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48659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818

964

 

TCTY2019-036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40712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031

807

 

TCTY2019-037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59415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5883

1177

 

TCTY2019-038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65057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441

1289

 

TCTY2019-039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61226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60

6062

1213

 

TCTY2019-054

腾冲市腾越镇盈水村

61665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2

大于35%

25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6105

1221

 

TCTY2019-055

腾冲市腾越镇盈水村

40693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2

大于35%

25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029

806

 

TCTY2019-056

腾冲市腾越镇盈水村

27081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25

2682

537

 

TCTY2019-057

腾冲市腾越镇盈水村

44927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448

890

 

TCTY2019-060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5347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3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

530

106

 

TCTY2019-061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14371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0%

大于1.0,小于1.5

大于35%

16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0

1423

285

 

TCTY2019-062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11372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10

1126

226

 

TCTY2019-063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26486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临道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25

2623

525

 

TCTY2019-064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62537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50

6192

1239

 

TCTY2019-065

腾冲市腾越镇岗峨村

41949

城镇住宅用地

小于35%

大于1.0,小于1.05

大于30%

10

1.建筑退距:宗地内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2.停车位配建:按不小于1车位/户配建,并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位置。3.设施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用地规模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建。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0

40

4153

83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7日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7日到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16时30分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3月18日9时00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宗地分为三个区域,分别按区域整体出让(具体划分详见本次《拍卖出让须知》)。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如不熟悉系统操作的竞买人,可提前到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咨询或培训。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愿意接受拍卖土地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 系 人:陈保顺  庞武

联系电话:0875-5169310

开户单位: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保山腾冲翡翠路支行

银行账号:9900 8101 0000 0236 48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