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5070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5-07-08 11:00: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6月24日在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本单位联系。
附:《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
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该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相关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5年5月26日,按规定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举办单位、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以及报名的时间、方式、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5年6月12日,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员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14:30在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会的有听证代表35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会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记录员2人,符合应到人数2/3以上的听证制度规定。
三、各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整体上各听证代表对本次听证的《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无异议,表示同意。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调整县城规划区以及各乡镇部分区域土地级别。
2、部分乡镇建议基准地价涨幅再高些。
3、核对文本、图件中地标名称。
四、决策发言人的解答说明
各位代表就《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发表了意见、建议。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中第21.1.2条要求“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已有的级别成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需要,应适时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定级方法全面更新。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三年一次,每隔六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等规定,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势在必行,因此,为保证城镇基准地价现势性,开展了2025年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各乡镇中心镇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本次听证会主要是请各位听证代表对初步成果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成果的级别划分和价格提出意见,以便技术单位对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成果能切实反映出腾冲市的实际情况。
五、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积极踊跃发言,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对《腾冲市城市规划区及和顺镇、曲石镇等12个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情况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腾冲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规划部门遵循各相关法律法规,各种标准符合法定要求,确保合法性审查,民生需求,及生态与可持续发展。
采纳情况:已采纳。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开展。
2、腾冲市政协:支持基准地价的更新和土地定级的区域调整,请市自然资源局把好关,确保更新成果科学,有效,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采纳情况:已采纳。
3、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古茶墅旁腾辉公园建设项目的后勤保障中心建议纳入Ⅲ类地块,目前未纳入任何地块。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区域不再本次定级范围内,本次定级范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准,故未修改。
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和顺镇游客部服务中心以南的和顺路西侧土坡,建议由Ⅱ级土地调整为Ⅰ级,该区域位于景区主入口,商业价值高。
采纳情况:未采纳。综合考虑后,级别不做修改。主要由于和顺镇1级主要为古镇周边区域,游客部服务中心级别仅次于1级,所以未作修改。
5、腾冲市卫生健康局:P16-17页,界头镇、滇滩镇两表的合计不一样,请核实。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核实两表的数据,面积汇总一致。
6、腾冲市司法局:基准地价居住用地高于商业服务业用地,请再核实地价定级依据,确保新地价依法、公平、合理、规范。
采纳情况:已采纳。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开展。
7、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经开区土地进行重新定级,修改完善。(中和、和顺工业用地)
采纳情况:未采纳。级别未做调整,主要原因是:经开区土地主要分布在和顺镇、中和镇和荷花镇,级别划定时已综合考虑各项影响因素,需要和上一轮级别作衔接,且考虑到地价因素,级别不宜变动太大。
8、和顺镇:将游客服务中心两侧地纳入商服用地Ⅰ类。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区域位于和顺路沿线,按照实际情况经综合商议后未作修改。
9、固东镇:(1)P5,评估范围四至中的北至更改为富同木业有限公司,加上“富”字;(2)P13,综合定级,分布范围,西至合家寨修改为谷家寨;(3)固东涉及社区应该为村。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P5、P13均已修改;(3)未修改。主要原因:经核实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CJDCQ为社区,故本次描述均与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保持一致。
10、猴桥镇:猴桥镇中心镇区片区一边界划定将旁边村寨集体活动广场纳入范围中,建议调出。
采纳情况:未采纳。该区域在本次定级范围内,本次定级范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准,故未修改。
11、滇滩镇:(1)商住公用定级将三级变更为二级;(2)工业用地定级将二级调整为一级。
采纳情况:未采纳。按照实际情况经综合商议后未作修改。
12、荷花镇:荷花镇东市、西市区域建议统一地价。
采纳情况:未采纳。按照实际情况经综合商议后未作修改。
13、北海镇:(1)建议将玛御谷马家寨小坡片区土地由二级调整为一级;(2)建议将玛御谷位于富裕村三星桥片区土地由二级调整为一级;(3)建议将大青山片区土地由三级调整为一级;(4)北海二级土地商服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较其他曲石、固东、中和、荷花灯乡镇的较低,从未来发展趋势和市场价值综合来看,北海商服和住宅用地价值应该更高,建议将二级土地基准地价适当调高。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经综合商议后作以下修改:
(1)土地级别未修改,按照草案确定的级别边界;(2)以听证稿为基础,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级由44.00万元/亩上涨至45.20万元/亩,三级由32.80万元/亩上涨至40.87万元/亩;(3)以听证稿为基础,居住用地二级由49.20万元/亩上涨至52.53万元/亩,三级由35.00万元/亩上涨至41.93万元/亩。
六、其他有关情况
听证会后,我局认真研究了听证代表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结合腾冲市实际情况对成果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但最终腾冲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需以省级验收后公布的最终成果为准。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