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815-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1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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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腾政征预公告〔202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腾冲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腾冲市明光镇中塘社区丰盛坝自然村;固东镇罗坪社区理洪第一村民小组、普楚第三村民小组、普楚第四村民小组;中和镇东坪社区第十二村民小组、第十三村民小组、第十七村民小组;中和镇大村社区第八村民小组、第二十三村民小组、下村联队;和顺镇十字路社区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和顺镇大庄社区东山脚村民小组;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村民小组;清水镇荆陈社区荆上村民小组、陈家寨第三村民小组;清水镇清水社区新墙村民小组、湖东村民小组、老寨子村民小组、乐所冲中寨村民小组、乐所冲下寨村民小组、面街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37.0881公顷。
用途:工矿用地、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由明光镇人民政府、固东镇人民政府、中和镇人民政府、和顺镇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清水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