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6-3-/2019-031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1-15 11: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2018年11月27日,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2017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注重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等省领导对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抓好整改。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对照问题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相关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整改;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对整改工作要亲自管、亲自抓,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责任落实。相关州(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及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围绕责任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倒排时间、强化措施、对账销号,对涉及机制体制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健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对于因各种原因难以在短期内整改完成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详实的整改计划,明确了的整改时限。
三、督促有力。省审计厅全面梳理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分解,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清单,逐条整改销号,全面落实整改。组织对5个州(市)、10个省直部门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推诿拖延、整改不实的及时督促改正。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审计整改情况认真核实,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促进问题彻底整改。
四、成效明显。通过整改,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已上缴非税收入23.49亿元,已补缴税款7.9亿元;3个省财政直管县已缴库2.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方面,责任单位已收缴存量资金3590.06万元、拨付使用资金7.08亿元,归还贷款1.37亿元,分配闲置公租房6687套。推进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方面,23个责任单位完善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5大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项目落地情况跟踪督查。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方面,18个责任单位已核减工程价款7.14亿元,调减待摊投资等1.19亿元。
五、措施可行。各级政府、各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究,追根溯源,加强源头管控,健全机制制度,着力推动解决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督查联动机制,加强整改督促督办,对未全面整改的问题紧盯责任、进度和成效,对督查发现整改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促进整改责任全面落实。[转载自云南省审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