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5061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08:40:1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5年腾冲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拟决定面向市内外遴选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
1、水稻作物“机耕”、“机种”“机收”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2、大麦、油菜作物“机耕”“机收” 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二、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为腾冲市域内外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和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
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在腾冲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自主申请。由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填报和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3),乡镇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提交至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并提供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设施设备明细表、服务作业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
3、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由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或专家评审等形式,结合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在市域内外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主体,对申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估,由实施单位公开规范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内容及举报电话,并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上传遴选公告、评审会议佐证材料和结果公示材料,将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纳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名录管理,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2日至2025 年6月20日(周末除外)。
六、报名提交截止日期
2025年6月20日。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股,联系人及电话:马良0875-5181269(工作电话)。
附件:腾冲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腾冲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
地 址 | ||||
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电 话 | ||||
人数(个) | 机械数量(台、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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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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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农村局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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