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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19-0729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日期 2019-07-29 15: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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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安排部署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腾冲市安排部署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19年7月24日,腾冲市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农村商业银行、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等相关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农科站站长、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人员共60余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要求;购机办对农机购置补贴业务进行培训。

会议指出,2019年,我市争取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市18个乡(镇)。补贴对象为我市户籍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在确定购机补贴对象时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购机需求。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粮食烘干、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会议强调,2019年我市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程序。在补贴过程中,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在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市农业、财政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验、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要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