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101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14:49:5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
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变更实施对象的公示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腾政复〔2020〕243号)和市人民政府对《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变更实施对象的请示》的批示要求,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对项目变更实施对象公示如下:
一、变更实施对象情况:清水乡清水社区立浩养殖场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放弃实施项目,经研究原实施补助建设内容和资金不变,对象变更为腾冲市远通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团田乡丽芳养殖场。其中,支持腾冲市远通养殖专业合作社扩建隔离猪舍50平方米、引种20头,补助10万元;支持团田乡丽芳养殖场扩建猪舍100平方米,补助4万元。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2021年10月14日—10月22日)。
三、监督举报电话:项目申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5—5189128(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以上项目申报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后实施。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