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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60707-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 2026-07-07 16: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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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腾冲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2026腾冲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6〕62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筛选出参与机耕、机种(播)、机防、机收作业工作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单位,现将筛选条件公示如下。

一、腾冲市内注册有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等服务主体。截止2026年1月1日,组织成立时间满两年以上,且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机耕、机种、机防、机收服务组织至少拥有深耕耙平拖拉机3台以上;机手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作业经验),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请市内具有以上条件的服务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等)于2026年7月13日前持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社员名单、拖拉机行驶证、机手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成绩股报名参加遴选,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评审,并最终确定服务主体(合作社、公司)实施该项目。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将于7月15日前将遴选结果公布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

本办法解释权属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