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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3-5-04_B/2018-0622066 发布机构 腾冲市税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03-01 16: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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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国税“四个保障”有效监管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腾冲市国税局积极采取“四个保障”措施,有效监管规范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实地考察,认定开票资格,保障监管真实性。根据试点范围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申请,管理人员深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实地走访调查,对纳税人经营状况,财务建账,法人、业主或财会人员专业知识素养,保管发票硬件设施等进行核实,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予以认定其自开专票的资格。

二是严格审批,兼顾内外系统,保障监管全面性。针对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严格推行专票审批程序,真实核定开票限额并发售对应数量的发票,杜绝开票限额、发票领用数量超过纳税人经营所需的现象发生。同时,通过税务系统内外风险监控、风险评估、增值税发票预警等渠道,实时监控纳税人是否正常开票。

三是全面宣传,开展业务培训,保障监管针对性。秉持纳税服务要真实有效可行的理念,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公告栏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解读、宣传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的政策内容及相关管理规定。以“工作用心、服务暖心”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培训,确保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规范开票。

四是持续监控,注重后续监管,保障监管长效性。实时跟进和掌握纳税人的自开票情况,及时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进行票种调整和变更。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保障监管工作常态化,为全面开展试点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工作,筑起一道坚固的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