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3-5-04_B/2018-101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10-11 09: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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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好税务机构改革“三定”暂行规定,10月10日,腾冲市税务局采取集体谈心谈话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落实“三定”暂行规定第一轮集体谈心谈话活动。
第一轮谈心谈话活动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学义主持。会上,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加明原文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传达了税务总局人事司《关于落实县级税务局“三定”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党委书记、局长蒋恩朝作了集体谈话,他总结回顾了腾冲市税务局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落实“三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坚决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工作步骤,平稳推进税收改革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三定”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八个不得”;三是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认真落实“三定”工作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办公地点设置、人员定责、定岗;四是要讲规矩、守纪律,团结一致向前看。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特别是党员同志要增强党性意识,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部门负责人要正确面对个人进退留转,识大体、顾大局,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发挥正面引领作用,确保改革过程中,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税费收入任务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