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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3-5-/2019-042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税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9-04-29 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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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税务、交警“三举措”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管理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发文件,提出了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而在登记管理工作中,购车发票是电动自行车挂牌落户的重要依据。据此,腾冲市税务局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持续深化与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沟通协作,并于417日双方共同协调,针对共商登记管理中的相关涉税事宜,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管理达成了共识,通过三项措施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稳步实施。

一是立即行动,深入调研。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要求提出后,腾冲市税务局匀速组织税务人员走进腾冲市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深入了解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等基本情况,并就电动自行车登记落户办理中涉及的购车发票开具、领用等相关涉税事项及存在问题展开调研,为该项工作的明确和优化提供依据、指明方向;二是趁热打铁,统一意见。调研之后,立即于当日下午与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召开腾冲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联席会,共同围绕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展开研讨,并积极听取各业务部门、分局的看法和意见,最终就购车发票领用和开具、日常管理和监督、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达成了共识、统一了意见;三是强化宣传,优化服务。在召开联席会后,迅速联合对外召开了腾冲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会,积极向我市二十余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纳税人面对面宣传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现场指导购车发票涉税业务的办理和操作,并耐心解答疑问、积极倾听诉求,确保销售商纳税人全面知晓政策要求、依法领开购车发票,进而不断强化发票管理,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范化。

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事关我市交通安全和秩序稳定,腾冲市税务局积极树立“大服务”理念,主动找出交通服务与税务服务的交叉点,全面深化税收工作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并以购车发票管理为切入点,不断加强税收管理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李淑珍 寸胜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