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3-5-/2020-06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08:4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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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支持经济发展,云南省财税部门联合发布了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帮助腾冲市旅游企业复工复产,腾冲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减免优惠政策,为企业送去最实在的支持。
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腾冲和顺景区经营管理公司,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和顺古镇景区旅游人数锐减,2019年和顺景区累计接待游客98万人次,门票收入达到3382.33万元,实现旅游收入1.39亿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目前,游客人次仅为8.5万人次,同比减少82.65%;门票收入仅为303.35万元,同比减少82.06%。经腾冲市税务局税收管理员核实发现,该公司属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主营业务为旅游业的纳税人,符合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减免条件。针对此种情况,主管分局主动联系公司财务人员,辅导财务人员进行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申报,共减免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65.01万元。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公司经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国家的优惠减免政策简直就是雪中送炭,房土税的减免缓解了公司很大的一部分资金压力,给予我们希望,公司恢复正常经营有所保障啊。”
据悉,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因符合增量留抵税条件,腾冲市税务局分两次退还其增值税合计259.07万元,切实帮助困难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渡过疫情难关。(董诗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