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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3-5-/2021-0114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税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1-01-14 16: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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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税务“两注重”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宣传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工作要求,云南省将在2021年1月21日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行、如期开展,腾冲税务积极以宣传为重点,坚持两个“注重”,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宣传。

一是注重结合线上与线下,丰富宣传渠道,拓宽宣传范围。在专票电子化宣传中,腾冲税务及时将上级下发的操作指引、二维码等资料进行印制,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在办税窗口发放、在导税台宣传、在纳税人学堂指导等方式,通过线下渠道现场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同时,充分考虑疫情形势、纳税人距离等实际,依托税企QQ群、微信群、电话、朋友圈等,积极畅通线上宣传渠道,广泛做好线上宣传工作,有效拓宽宣传范围和覆盖面。

二是注重突出优点及服务,优化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为增强纳税人对专票电子化的关注和学习,腾冲税务在认真做好专票电子化政策及操作宣传辅导的同时,以纳税人利益为关注点,想纳税人之所想,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电子专票在领用、交付、管理、存储等方面的优点,以及税务机关在专票电子化实行中的领用开具免费和首票服务等服务措施,让纳税人深入了解专票电子化的好处和便利,继而转被动了解为主动学习,有效增强专票电子化宣传效果。(李淑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