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376-3/2025111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15:09:52 |
| 文号 | 腾政办发〔2025〕42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5〕34号),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对《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调整更新,修订形成《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实施机关为市林草局。新增“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主管部门为腾冲海关,实施机关为腾冲海关。新增“入境枪支、弹药携运许可”,主管部门为腾冲边境管理大队,实施机关为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依法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
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调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事项名称。
四、明确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
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和我市机构改革情况,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主管部门由“市级电影部门”调整为“市广电局”,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主管部门由市住建局调整为市自然资源局,实施机关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许可事项第92、93、94、97项)。
五、调整许可事项实施机关
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和《腾冲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实施机关由市教育体育局、乡镇政府调整为市教育体育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机关由市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调整为市自然资源局。
六、调整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调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等4项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完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事项,并相应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做好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程监督,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公布后,有关部门应按照权责清单管理要求,及时将本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报权责清单管理部门,对权责清单同步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此前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