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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60302-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3-02 09:50:24
文号 腾政发〔2026〕3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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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李明位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腾冲、法治腾冲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为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时,英勇参与救灾、救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4年12月8日,李明位、杨本孝为扑救村民房屋火情逆火前行,坠伤住院后仍不后悔。2024年12月18日凌晨,谷艺道加班回家途中发现事故伤者,冒险警戒、报警施救,不顾个人安危,帮助伤者成功脱险。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保山市见义勇为协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认定和奖励办法》规定,腾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先进群体李明位同志、杨本孝同志;先进个人谷艺道同志给予表扬,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逆行而上、勇毅施救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无惧无畏、舍己救人的挺膺担当。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社会新风尚、汇聚社会正能量,让见义敢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向好,为开创腾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凝聚起磅礴的正义能量。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