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376-3/2026052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5-21 16:48:00 |
| 文号 | 腾政发〔2026〕5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腾冲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有关规定,全面精准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界定标准。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规范目录清单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抓实后评估工作。决策事项执行单位是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决策实施后评估建议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者修改决策内容的,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在制定、执行、监督过程中行程的决策建议、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报告、合法性审查、会议纪要、实施后评估、督促检查等材料逐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是否听证 | 完成时限 |
(一)规划类 | |||||
1 | 腾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腾冲市委关于制定腾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2026年2月 |
2 | 腾冲城市更新规划(2026-2030)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及工作手册的通知》。 |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2026年8月 |
3 | 腾冲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保山市“十五五”市级专项规划调整优化后目录清单。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否 | 2026年12月底前 |
4 | 腾冲市“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含园区高质量发展规划) |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十五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腾政办发〔2025〕37号)。 | 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否 | 2026年6月 |
5 | 腾冲市“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十五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腾政办发〔2025〕37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否 | 2026年12月 |
6 | 腾冲市秸秆焚烧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 | 《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2025〕3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6〕31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否 | 2026年8月 |
(二)公共资源配置类 | |||||
无 | |||||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 |||||
无 | |||||
(四)价格管理类 | |||||
1 | 腾冲市城镇供排水价格动态调整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10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落实城镇供排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 | 2026年12月 |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 |||||
无 | |||||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