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3-0629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09:33:2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腾冲市
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赵兴儒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村干部养老、社保问题的建议(第128号)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状
经核实,全市现有村(社区)干部1509人,已全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部分城市社区干部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多数村(社区)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办理情况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是按照政策规定,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按上一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和300%设定上下限。工资超出上下限的按60%和300%进行保底限高,因此无法随意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
三是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均需由用人单位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财政预算批准后,即可申请开户参保。
三、下步工作
腾冲市人社局将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社会保险参保业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