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50610-00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15:28:56 |
文号 | 浏览量 |
猴桥镇代表团杨洪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科学有效推进图斑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筑牢粮食安全根基。2023年至2024年,按照省市部署,我局在全市开展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对以往流出耕地和耕地当中的“非粮化”和“非农化”问题开展整改,恢复优质耕地,确保耕地质量数量不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2025年3月25日,根据省、市要求,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腾冲市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工作方案》(腾政办发〔2025〕10号),全面推进我市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种植类设施农用地的排查工作。排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利用摸排成果,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优化耕地、园地、林地空间布局,可解决“开天窗”等耕地整改恢复中的痛点难点,有序推进“耕地下山、林地上山”的云南模式。
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经验》(自然资源发〔2024〕14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工作要求,我市正在选取猴桥、界头两个镇开展试点乡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综合整治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规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将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逐步上山上坡,将河道湖泊内的不稳定利用耕地逐步调出,实现布局优化。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坚持“总体稳定、微调优化”的原则,重点对布局零星、破碎、散乱和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便耕种的地块进行调整,调整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
三是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根据要求,高标准农田必须在常稳耕地上进行规划建设,通过耕地流出图斑整治新增耕地必须通过验收、申报、审批等手续最终才能纳入常稳耕地。我市年度变更成果均对常稳耕地进行区划,针对流出整改恢复出的耕地,如果质量不高、无配套基础设施,需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满足坡度25度以下,且为粮食生产区、连片建设规模达1000亩以上”原则,请乡镇(街道)统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库内,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情况,先纳入储备项目,在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前提下,根据项目成熟度逐一安排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听取你们的宝贵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推进耕地保护政策落实,积极探索科学便捷的工作模式,做到有的放矢,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