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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50610-00017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10 15: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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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猴桥镇代表团杨洪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科学有效推进图斑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筑牢粮食安全根基。2023年至2024年,按照省市部署,我局在全市开展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对以往流出耕地和耕地当中的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开展整改,恢复优质耕地,确保耕地质量数量不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2025325日,根据省、市要求,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腾冲市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工作方案》(腾政办发〔202510号),全面推进我市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种植类设施农用地的排查工作。排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利用摸排成果,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优化耕地、园地、林地空间布局,可解决开天窗等耕地整改恢复中的痛点难点,有序推进耕地下山、林地上山的云南模式。

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经验》(自然资源发〔202414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工作要求,我市正在选取猴桥、界头两个镇开展试点乡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综合整治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规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将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逐步上山上坡,将河道湖泊内的不稳定利用耕地逐步调出,实现布局优化。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坚持总体稳定、微调优化的原则,重点对布局零星、破碎、散乱和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便耕种的地块进行调整,调整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

三是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根据要求,高标准农田必须在常稳耕地上进行规划建设,通过耕地流出图斑整治新增耕地必须通过验收、申报、审批等手续最终才能纳入常稳耕地。我市年度变更成果均对常稳耕地进行区划,针对流出整改恢复出的耕地,如果质量不高、无配套基础设施,需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满足坡度25度以下,且为粮食生产区、连片建设规模达1000亩以上原则,请乡镇(街道)统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库内,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情况,先纳入储备项目,在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前提下,根据项目成熟度逐一安排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听取你们的宝贵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推进耕地保护政策落实,积极探索科学便捷的工作模式,做到有的放矢,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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