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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3-0704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7-04 16: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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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腾冲市第三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腾冲市第三届二次会议

63提案的答复

 

姜家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将腾冲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6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腾冲于1987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现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为和顺古镇;有文庙、绮罗、大山脚3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有必美大院、钏丽华民居等113处历史建筑;有中国传统村落97个。多年来我市持续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使腾冲历史城区格局得以保留,历史城区内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好保护,历史文脉得到较好延续,对推动腾冲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要素。一是完成113处历史建筑挂牌工作。二是启动了历史文化名城、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工作。三是今年6月,已将腾冲上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储备名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围绕20238月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目标,结合腾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尽快完成规划编制报批。二是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挂牌工作。围绕202311月取得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批复的目标,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及时完成挂牌工作。三是加快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各项要求高质量完成建档测绘工作。四是健全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机制,明确住建、文旅、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合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五是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同时,力争将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前期经费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感谢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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