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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7-X/20250614-00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五合乡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14 10: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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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腾冲市第三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蒲川乡人民政府:

蒲川乡代表在腾冲市腾冲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用地性质调整的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农业农村局和林草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将林地认定为耕地的办理意见

一是针对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区域内,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有关规定及《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若干措施的令》(云南省总林长令2024年第2号)第六条,“强化农民依法承包经营耕地上的森林差别化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建设的防护林、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按照林地管理。国土“三调”为林地,经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共同确认,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坡度25度以下的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部门无需办理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审批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国土“三调”为林地,实际属于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轮歇地、撂荒地,不纳入林地管理,自然生长的林木不纳入天然林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坡度25度以下的可恢复为耕地;坡度25度以上及城镇面山、交通沿线等生态重要区域,禁止毁林复耕。”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二是涉及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护区的,建议避让。

二、关于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的动态优化调整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可持续性的办理意见

一是2025年3月25日,根据省、市要求,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25〕10号),已全面推进我市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种植类设施农用地的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求于6月15日前完成,目的在于摸清全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空间、时间五大属性,为下步云南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后,统筹协调耕地、园地、林地空间布局,优化地类认定标准等方式解决耕地布局不合理、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非粮化”、耕地保护红线与退耕还林空间重叠等问题奠定基础。

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经验》(自然资源发〔2024〕149号),结合省、市工作要求,我市正在选取猴桥、界头两个镇开展试点乡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重点解决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突出的地域。通过整治工作,实现耕地布局优化,良田集中连片,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将结合蒲川乡实际需求和地域特点,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经验到蒲川的耕地保护工作中。

感谢蒲川乡人民政府及各位代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强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