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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8-9-/2025-0102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商务局
公开目录 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1-02 08: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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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腾冲市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腾冲市商务局办公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商务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商务局工作机构及职能 人事任免信息  

会议 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其他文件  

工作报告 计划总结 基层政府信息 重点领域  

部门预算 部门决算  

政府集中采购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济信息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腾冲市商务局网站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渠道  

腾冲市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商务局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84号 办公电话:5181688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1435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腾冲市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84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5181688 传真:0875-5181688  

通信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84  

邮编:679100  

电子邮箱:tcswjbgs@163.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填写《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的办理  

审查  

本机关收到《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当面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可公开的,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提供信息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场提供;  

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腾冲市商务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腾冲市商务局办公室是腾冲市商务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腾冲市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875-5181688)为腾冲市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875-5181688)负责。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中村小区84  

五、监督方式与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腾冲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为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联系电话:0875-5183109 5155196;传真号码:0875-5132126 515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