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5042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10:16:24 |
文号 | 浏览量 |
2025年4月21日9时25分,猴桥边境派出所在猴桥镇茨桐地发现可疑人员,在犯罪嫌疑人逃跑路径上查获“玉石毛料”1块,犯罪嫌疑人未抓获。该“玉石毛料”重3.35千克,长约16.5厘米,宽约11厘米,高约6厘米。
2025年4月22日,猴桥边境派出所向我局移交上述物品。
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猴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8755895315)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本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