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10_Z/2018-080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 发布日期 | 2018-01-08 17:03:41 |
文号 | 浏览量 |
“门前三包”责任制
包卫生:门前区域无烟头、纸屑、果皮、积水、污渍,无乱 涂乱画、涂小广告等行为。
不得随意排放或倾倒污水、污物。
包绿化:保持责任区绿地内无倾倒垃圾、摊晒衣物、吊晒拖把、堆放物料,无在树木上栓挂物品、践踏绿化等行为。
包市容:店面整洁有序,店面按照规定设置。利用条幅、旗帜、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标语和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并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无随意搭建行为。
无店外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
无乱停车辆。
腾冲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投诉电话:5183994